朋友和筆者談到他們公司的一位員工,讓他很頭痛卻不知如何是好。
他又說我們客戶部一位員工,她因“外表亮麗”,經常會吸引一些男職員在她身旁“獻殷勤”要幫她做事,造成她半年來還無法獨立做事。
原因就在于她不思考做事的方法也沒有主見,經常做事只做一半,遇見麻煩的事,能賴就賴、能不做就不做。
時間一久,大家對她的做事態度感到困擾也不能諒解。
朋友數次想找機會和她談,希望她能改變工作的態度,而她總是敷衍了事的草率回應,但卻看不見她實質的改變。
其他職員中如果有人被她盯上,她便會把麻煩的工作,以不會做為藉口,推給被她盯上的人。
如果有人不愿幫忙,自然就會有不愿伸出援手的罪惡感。
ABC后公司以“屢勸不聽”的原因開除她。
但她卻相當不滿公司對她的辭退原因,并且指出公司對待職員有二套標準。
原因是,在這家公司中還有一名員工,也是有類似的情況。
公司回答她的解釋,認為她們二者之間ABC的差別,就是被開除的她是刻意性的不改變,造成公司的氣勢低落。
另一名員工,雖然她依賴心強,學習也比較遲緩,但卻肯認真學習,同時和同事相處也很融洽。
站在公司的立場,只要員工愿意學習,愿意為公司負責,公司也沒有權利去剝奪員工的工作權,而這也是合情合理的。
職場花絮
發廊連鎖店的筱莉姊,昨天也談到類似的情況,筆者感受到筱莉姊對職員的用心。
在職場或多或少都會遇到類似這樣的情況,只要在不危害公司的前提之下,公司都愿意去培養負責努力的職員。
縱然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金錢,只要職員有心學習,公司都會用心去栽培的,而職場人應該擁有的是認真的態度和負責任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