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在如火如荼地趕著壓死人的季報紀錄,還得分神注意二批案主的會客返家事宜,真是充實的周六啊!
門口來了一名中長卷發皮膚黝黑輪廓深邃的女性及二名年約30出頭的男子陪伴她到訪,這名女子是寄養童的母親,前些日子據說她用查號臺查到我們中心的電話,并與某女子約好今天早上要和小孩會面,她們二人都談好了,所以今天還特別請朋友從遠方冒雨載過來,但我們再詢問與她接洽的人是誰?是否已與縣府社工做討論聯系?一切答案都是“No!”或“不知道”,我看到了他們的無助與難受。
的社工員花了近20分鐘,說明及給予這名母親該聯系誰、由誰安排、見孩子的標準程序等詳細說明,并將未來會用到的電話號碼也奉上后,其中一名男子慢聲地問:“我們都到這里了,難道連看一眼都不行嗎?”
沒錯,依人之常情,親子間的天性與思念,我們理當盡速安排讓他們能會面,但依法律則不能,孩子因照顧不當,被縣府強行帶離原生家庭,并委托寄養家庭安置后,她的二個孩子就成了縣政府所保護下的兒童,不再簡單輕松地是你說想看就看得到、想帶回家就帶得了的“磚屬所有物”或“父母的財產”。
明明父母與孩子都在花蓮市,其實只要等個半小時,孩子就能抵達中心與父母見面,但事實則非如此簡單,他們的距離遠得像生離死別般,明明是自己的骨肉,卻得每天與其他人生活24小時,甚至叫別人爸爸、媽媽,還有些從娃娃就開始養起的,根本見到親生父母還會發出凄厲的哭喊,仿佛控訴著做父母的不是!
真的連一眼也見不到孩子的辛酸,我的腦子里跑出了很多想法。以前我會直接反應“你活該!誰叫你當初要……現在才會變成這樣。小孩子跟了你,出生在你家真是可憐。”慢慢地,隨著看多聽多后,開始有不同的想法。
大多時候,游戲規則是人定出來的,許多文化與價值觀并不相同,用同樣的框架去要求,有時看了就覺得霸道且殘忍。
我一直深記得一段話,“我是當爸爸以后,才開始學會怎么當一個爸爸。”因為要做父母無須考任何證照,只要有正常的生育能力,要當一個媽或爸真的不難。
但似乎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迷迷糊糊間,一個接一個的孩子就像變魔術一樣,“蹦!”出來,卻養不起,便開始找社福單位。也許他們覺得這么做孩子會有更好的照顧,但當初不生,不是就沒有那么重的經濟壓力了啊?
現下,社會福利要做得完整,除了大把大把的撒下金錢之外,家庭教育等也是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