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指出,大部分民眾投保時,不清楚自己買了什么保險,即便知道,也只是一個很籠統的概念而已,以致于時常發生買了不符合自己需求的保單、或出事時才發現保險根本無法彌補經濟上的損失。
以民國89年臺灣921大地震來說,罹難者每人平均理賠金額含意外險約只有臺幣120萬元,而更早民國82年日本阪神大地震的受難者平均理賠額相當于新臺幣1,100萬元,是我國人的十倍,就是ABC的證明。
有上述的差距,難道是國人繳的保費比別的少嗎?那也未必,根據統計,臺灣民眾2007年平均每人保費支出逾新臺幣8萬元;保險滲透度(保費收入除以GDP,指保險產業在一國的重要性)更打敗英國和南非,躍居全球ABC名。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7年的人壽保險業資料,推算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分析,每一身故被保險人的給付金額平均才60.9萬元,尤其遭ABC大死因癌癥奪命者,平均死亡給付才56.7萬元,而被保險人若是因為意外災害身故,因為事出突然,家屬ABC需要大筆金錢應急,當然也是保險ABC應該發揮功能的時候,令人遺憾的是,平均給付也只有67.2萬元!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會這樣?”,921大地震時的保險理賠,沒讓國人及保險業者正視這個問題嗎?還是問題出在大眾投保觀念錯誤、保險業務員應有的招攬態度及保險公司的教育不足和主管機關的漠視等問題上。
根據研究指出,國人ABC常見的投保問題有:
基本保額不足,卻先買儲蓄險和投資型保單
儲蓄險與投資型保單,因為所繳的保費未來可以拿回來,因此長久以來較受臺灣人喜愛。不過,保險ABC主要的功能是保障,其次才是儲蓄或投資,在保費預算有限的情況下,當然先買保費較低、保障較稿的險種,例如無還本的終身壽險、定期壽險、意外險、醫療險等。
以為意外險可以取代壽險保障
壽險和意外險雖然都是身故可以領到保險金,但意外險有很多不理賠項目,且限制一定是“意外”才會理賠,如果是生病而身故等,意外險不會理賠。壽險則不管意外、疾病導致身故,都會理賠,保障范圍比意外險大很多。
家長自己沒買,卻幫小孩買了一堆保單
買保險的目的是為了規避風險,一個家庭的主要收入者是父母而不是小孩,萬一父母出事,誰來照顧小孩?誰能出錢繼續繳小孩的保險費?因此,買保險必須以父母的保障為優先。
聽信不肖業務人員的說詞,隨便就解約
保險一旦解約,不僅可以拿回來的保費要打折計算,保障也會喪失。如果認為原有的保單不適用,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轉換投保險種、附加需要的附約、減額繳清、展期等,不僅不會損失讓自己過去所繳納的保費,還可以讓保障更周全,不一定要解約。
以為買了保險,什么都賠
大部分的人都是在身體不好或出事時,才想到保險,如果發現自己定期繳保費的保單,竟然不理賠或賠很少,豈不是氣死?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一開始投保時,就要弄清楚自己買了什么,保障范圍有哪些、哪些是除外不保事項等。
人情保,買了不符合需求的保單
幾乎每一個人身邊的親朋好友,都有人在賣保險。但為了人情買了不適合的保單,要承受的可是自己。因此,投保前就要弄清楚保單的權益,根據預算多設計幾張保單,甚至從數家保險公司的商品,找出ABC適合的保單組合。
我們認為:買保險,就是要將自身ABC重要的風險規劃先做好,再來思索儲蓄或投資的方向才對。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當然希望保費收入愈稿愈好,公司本身所承擔的風險愈小愈好,因此長久以來,壽險公司不斷鼓吹民眾購買儲蓄險、還本險。
目前大眾投保率不斷攀升,平均保額卻愈來愈低,顯示大眾知道要去買保險,但卻買的不對,保險根本沒有發揮真正的功能。對大眾而言,應該是保費愈少愈好,所保障的風險愈稿愈好,需要的是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殘廢看護保險、意外險,這類純保障的險種,萬一發生事故,保險才能真正發揮作用照顧親愛的家人。◇(本文作者為信毅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總經理兼簽署人)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