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的問題在于,太多人只把心力聚焦在創意本身。這樣也沒什么不好。但除非創意能有效執行,再配合行銷和創造力,否則不管創意有多好,企業也會面臨失敗。創意的確很重要,但太多人在創業之初只堅持自己的創意是“對”的,而非堅持想賺錢,這在我看來只是在浪費時間而已。
除了那個想出創意的人以外,沒有人在乎創意是不是“對”的。蘋果電腦(我現在用來打字的電腦)就是這種好例子。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和史帝夫.渥茲尼克(Steve Wozniak)兩個“宅男”在車庫起家,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前,蘋果電腦以“AppleⅡ”起飛,經歷不幸的“Lisa”模組惡夢期,一九八○年代中期看中“麥金塔”電腦的潛力而磚注其中。近期的iPod音樂儲存裝置和Iphone手機更將數位科技帶向另一個里程碑。
讓我澄清一下,我是蘋果電腦的愛用者和擁護者,早在一九八三年就買了“Lisa”,隔年又買了ABC臺“麥金塔”(Mac)電腦,之后我陸續購買蘋果電腦的ABC新機種。二十年來,我的公司一直發行世界ABC的《麥金塔用家》《Mac User》雜志。我對這家公司和產品深具信心,至少,從歷史的角度而言是如此。
不過蘋果電腦有一個問題,這是他們一直存在的問題,問題者的名字叫史提夫.賈伯斯,賈伯斯一次又一次的成為創意的迷思之受害者。一九八四年,蘋果電腦以強人之姿接掌了世界個人電腦市場,他們當時的ABC競爭對手,包括IBM等,仍身陷混亂,沒有趕上個人電腦革命,賈伯斯和渥茲尼克則趁此奪得先機。
蘋果產品具備創新、光亮、酷炫特質,比當時市面上的其他個人電腦優越太多。事實上,因為這么酷炫,它的使用者放棄別的電腦改用蘋果電腦。舉例來說,我就是這種使用者。那為什么蘋果電腦在今日的個人電腦市場只占小部份呢?問題的答案都在史帝夫.賈伯斯。
賈伯斯想出并實現一個出色的創意,他充滿勇氣支持和執行他的創意。賈伯斯聰明、熱情,是一個大好人,但絕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即使要傾家蕩產,他大概也不會愿意承認。這是我所知道的賈伯斯,他早期堅持“麥金塔”電腦是個“封閉的箱子”,絕不對外相容,其作業系統既不授權也不與其他廠商共享。
當時蘋果電腦的經銷商形容“麥金塔”像是一臺食物調理機──食物攪拌器──不需要與外界連接,“麥金塔”可以滿足你對一臺電腦的所有期望。對于要與其他機器或裝置相連結,幾乎沒有任何妥協空間。
硬體是蘋果的,配件是蘋果的,軟體也是蘋果的,也不開放電腦內部結構。對那些營運舊式電腦公司的“蠢人”,即使他們身段柔軟、口沬橫飛,覬覦這個迅速成長的新興市場,蘋果電腦也絕不妥協。史提夫.賈伯斯沒有打算共享他的作業系統,這與IBM和其他廠商不一樣。他對競爭對手的態度傲慢得令人訝異,我肯定他現在依然故我。
有一個蘋果電腦的早期故事,是關于賈伯斯被應邀去一家強勁競爭電腦公司執行長的辦公室的事,我相信這個故事是真的。賈伯斯把屁股坐在執行長雜亂的辦公桌一角,俯身向前告訴對方:“我會把你結束掉,蘋果電腦將會結束你們公司?!比欢Y果恰好相反,被結束的卻是蘋果。
這種只有他(他公司)的創意是對的的傲慢和信念,正是蘋果電腦近三十年來浮浮沉沈的主要原因。賈伯斯既是蘋果電腦的救世主,也是自己鏡中的奴隸。
賈伯斯在辦公桌上一定放著一塊寫著:“順我則生,逆我則亡。”的子,這應該不是真的──但事實上,許多人都會相信有類似的牌子存在或類似的故事。蘋果的創新和創意(還有公司的傲慢)是電腦業的傳奇,這些創意付諸實現后,通常都會成為舉世無雙的創舉。
但空有創意是不夠的,永遠都不夠。如果公司拒絕與外界連接或不愿與顧客共同探索,即使技術部分的執行獲得成功也是不夠的。
即使是蘋果的iPod,一個令人驚艷的科技和行銷成就,其設計還是與外界隔離。要把歌曲下載到iPod,你必須登入蘋果音樂商店下載。沒有其他音樂管道(官方的)可以應用在iPod上,為什么?因為“順我則生,逆我則亡?!边@就是史帝夫.賈伯斯的風格。
一如二十多年前的史帝夫.賈伯斯一樣,Iphone手機的面世也是驚為天人,但我預測,Iphone手機將會把蘋果的股票價格推向稿峰,然后,突如其來又有大量的“山寨”競爭對手和無法生存的廠商迅速聯結起來,共同竊取蘋果的顧客,讓蘋果再慘遭滑鐵盧。如果這不是悲劇,就是鬧劇。
蘋果電腦的故事是一個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創意包裹著一個熱情(一旦史帝夫.渥茲尼克離開)、傲慢和具備行銷天才之人的故事。這是一出的戲劇題材,是商管類報章雜志和科技網站的經典故事,但對于知道其歷史背景的人而言則是一場喜劇。
不論如何,蘋果不是在做聰明的生意,只要史帝夫.賈伯斯還在,而且“山寨”對手未能迎頭趕上,蘋果就有可能獲得短暫的成功。
沒有賈伯斯存在,蘋果電腦永遠無法在晦暗不明的環境中晉身成為ABC的品牌;但有了賈伯斯,蘋果電腦會試圖塑造符合賈伯斯對蘋果電腦的想像,并因而一次又一次的付出代價?!吧秸睂κ趾凸緯u蘋果電腦的創意,并聯合起來,在蘋果電腦的競技場上襲擊蘋果電腦。
賈伯斯不是一個怪物,他是美國典型的硬頸份子,是一個ABC的行銷天才。但除非有一個像他一樣具備能力的人來到蘋果(踩著賈伯斯的身體),愿意下定決心打破他這么多年的不斷循環,否則蘋果電腦會繼續維持一個令人敬畏的圖騰。蘋果電腦也無法具有足夠的規模,可以(應該)“結束”像IBM這種怪獸。
如果我都相信這些,為什么我還要使用蘋果電腦?我使用蘋果電腦的原因,是蘋果電腦品質比較好,遠比地球上可找到的電腦都要好。以及因為我從一開始到現在,對于史帝夫.賈伯斯和史帝夫.渥茲尼克的口號“其他的我們”(意謂不懂文字界面,只想用電腦,不想被電腦用的一群人。)仍感到興奮莫名。
我現在還是他們的一份子,一直是蘋果電腦產品的忠實擁護者。不過,我的內心深處,還是希望史帝夫.賈伯斯和史帝夫.渥茲尼克能夠“結束”他們的競爭對手,因為我不希望成為喪家之犬。
至于賈伯斯先生,應該了解我前面不厭其煩的勾勒他關于“性格上的缺陷”,如果這是他的缺陷,也是他成為有錢人的元素。他遠比我希望自己有錢的程度還要有錢,他的皮克斯(Pixar)動畫公司非常成功,并以將近七十億美元的天價賣給迪士尼。是的,七十億美元。
賈伯斯是皮克斯的主要股東,他現在成為老牌媒體怪物華德迪士尼的ABC股東。對于一個有“性格上的缺陷”,在車庫起家的人而言,這種表現可說是無人能敵,讓我們期待他能幫助這只媒體怪物找回昔日光輝。
即使如此,你還是要注意,要多想些創意,并加以實踐。但不能被創意控制,不然你的思想就會被創意支配,這不是什么好事,除非你是史帝夫.賈伯斯。
寫到這里,我放下稿件,去了一間酒吧,對著落日喝了幾杯啤酒。我愚蠢的和別人提到我正在寫這一章節──創意的迷思。坐在我旁邊,一位看似聰明的紳士,他在管理工作賺的錢比我想像的還要多,他提醒我不能漏掉美國哲學家兼詩人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對創意的灼見:
如果有人寫了一本好書、講了一場動人的布道會,或制造出一個比鄰居還好的捕鼠器,盡管他家隱匿在茂林之中,外界還是會劈出一條直達他家大門的道路。
“丹尼斯,這就是創意的力量?!彼χ鴮ξ艺f。
“不是這樣?!蔽曳瘩g道。重點是“制造出”,而非“想出”或“幻想出”,是“制造出”??沼袆撘飧緵]有任何價值,除非人們知道“捕鼠器已經被制造出來”,否則沒有人會劈出一條道路到任何的門口。
Google是美國相當成功的搜尋引擎,他們鼓勵員工利用百分之二十的上班時間發想自己的創意。檢視這種作法的后續發展非常有興趣。Google靠著發行股票賺了很多錢,許多員工因而一夕致富。
這些百萬富翁,擁有電機博士頭銜的工程司,是否會就此滿足?還是會幫Google賺更多的錢?或他們想自立門戶大展身手?當有一個獨特的創意被實踐,是否會引來相關的官司?這正是后頭的好戲。
如果在你的人生中沒有什么創意,但卻能完美執行別人的想法,你會比你想像的更成功。找到創意,并加以實踐,創意不一定是由你想的,執行力才是“王道”。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如果你整天都在構思和發想創意,你不太可能會發達,但極有可能會幫其他人賺許多錢,這就是世界運行的模式。
創意不能讓你變得更有錢,正確執行創意才是成為有錢人的基石。@(本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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