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將舉出代表性的例子,說明富裕層的世代交替,以及理財觀念和行動的變化。
首先,圖表1─1為本書對富裕層的定義。本書將“富裕層”定義為家庭金融資產達一億至一億五千萬日圓的階層。
另外,家庭金融資產超過五億日圓的階層定義為“超富裕層”,五千萬至一億日圓為“準富裕層”,三千萬至五千萬日圓為“上層大眾層”,未達三千萬日圓者為“大眾層”。
這里所謂的金融資產,是指純金融資產。亦即存款、股票、一次躉繳的人壽和年金保險等“資產” (不含不動產等實物資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后的金額。本書后文中提到“金融資產”,若無特別說明,就是指純金融資產。
另外,所謂的“富裕層”,其意義也可能依狀況而異,請讀者留意。本來,“層”是意味著集團,但本書進行調查或訪問,在論述個人特征時,“富裕層”表示負責管理或運用一億至五億日圓家庭資產的“人”。說明市場規模時,為便于推算,則是表示擁有一億至五億日圓的“家庭”。
一九四六年以前出生的富裕層(二○○六年時年滿六十歲)定義為“舊世代富裕層”,一九四七年以后出生的富裕層(二○○六年時五十九歲以下)定義為“新世代富裕層”。新世代富裕層中,一九四七至一九四九年出生的人又稱為“團塊世代富裕層”。
團塊世代富裕層是新世代富裕層中ABC早出生的一群,本書將它定位為新世代富裕層的ABC棒。雖然本章強調在新世代富裕層中具有象征地位的團塊世代富裕層的出現,但這里所述的理財觀念與行動,則是泛指整個新世代富裕層。針對整個新世代富裕層所作的分析結果,將在第四至第六章中介紹。
圖表1─1 本書對富裕層的定義
超富裕層 家庭金融資產超過5億日圓的階層(單位為戶,但指負責管理與運用家庭金融資產的人,以下亦同)
富裕層 家庭金融資產1億至5億日圓的階層
新世代富裕層 富裕層中,1947年以后出生者(2006年時59歲以下)
團塊世代富裕層 新世代富裕層中,1947至1949年出生者(2006年時57至59歲)
舊世代富裕層 富裕層中,1946年以前出生者(2006年時60歲以上)
準富裕層 家庭金融資產5000萬至1億日圓的階層
上層大眾層 家庭金融資產3000萬至5000萬日圓的階層
大眾層 家庭金融資產不滿3000萬日圓的階層
1.來店尋求諮詢的富裕層
富裕層主動至金融機構諮詢有關理財的問題,姑且不論歐美,過去在日本是相當罕見的事。一九九○年代后半,大型證券或外資證券公司曾設置以富裕層為對象的諮詢型分店,在業界一度成為熱門話題,但是推展并不順利,業務逐漸萎縮。
直到ABC近,針對富裕層或準富裕層設置寬敞舒適的空間,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金融機構才又顯著增加。
日本金融集團的核心“都市銀行”(大型銀行),開始與外資銀行或證券公司合作,加強以超富裕層和富裕層為對象的服務。
例如瑞穗銀行于二○○五年相繼與美國的美聯銀行(Wachovia Bank)、富國銀行(Wells Fargo Bank)、紐約銀行合作,進行以投資信托為中心的零售業務。接著,瑞穗金融集團又于二○○五年十月設立瑞穗財富管理公司(Mizuho Private Wealth Management Co.),正式進軍私人銀行(Private Banking)市場。
三菱UFJ金融集團則與美林日本證券合資設立三菱UFJ美林PB證券,于二○○六年四月開始營業。
另一方面,一度縮小規模或從日本撤退的外資銀行與證券公司,也重新投入日本市場或加強日本國內的人力,并積極成立以富裕層或準富裕層為對象的諮詢型分店。
證券業也出現同樣的盛況。大型證券公司在開設新據點或重新改裝時,都比過去更重視諮詢機能。例如,空間依顧客在店內的動線或利用目的進行畫分,或設置商談用的貴賓室。
即使是柜臺,顧客也可以坐在經過區隔的舒適椅子上,接受理財服務。這種趨勢更逐漸向地方銀行或中小型證券公司擴大。
金融機構積極擴充以富裕層為對象的諮詢型分店,意味著為了理財而主動造訪金融機構的富裕層不斷增加。我們將此趨勢視為金融機構改變富裕層服務的象征性事件。
換言之,過去“被動”接受金融機構攻勢的富裕層,對于本身的資產運用已轉為“主動”。@(待續)
摘編自 《What’s it?新有錢人的致富之道》 寶鼎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