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終于要進入資訊發送──如何宣傳公司品牌形象的內容。
要想達到無需推銷即能銷售商品的目標,宣傳活動是不可或缺的環節。
大部分的新興企業都不會花大錢去打廣告,前面也提過,廣告是一種如不投入大量資金和時間,便不會發揮效用的宣傳方式,因此避而不作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就這一點而言,宣傳活動可說是一個免費又能讓媒體報導自己的好機會。換個角度說,并不是花錢就能夠達到宣傳效果。
媒體不會因為你付錢,就一定愿意幫你寫文章。一間公司僅有魅力是不可行的,如果別人不知道公司的存在,無論公司多么有魅力,別人也無法發現公司的價值。因此,各位一定要重新審視自己與媒體的互動關系。
想要和媒體建立合作關系時,有的經營者會委托宣傳負責人去處理,但如果不是一個規模相當大的企業,ABC不要這樣做。
因為大公司的人才很多,即使是在宣傳的時候,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派遣合適的前輩或新人去跟媒體交涉。
但是,一個剛成立不久的新興企業,沒有能力雇用多個宣傳方面的磚業人才。而且不論是多么磚業的宣傳方式,與其讓一個年輕員工進行宣傳活動,由經營者親自上陣會更有影響力和說服力。
因為宣傳,就是在彰顯經營人的個性,所以要記得在公司規模不大的時候,就跟媒體打好關系,這也是經營人的職責。
如果能夠讓媒體覺得“這個經營者很有趣”,即便他們不立即刊登有關公司或事業的文章,也會刊登一個小評語。
有些時候,媒體甚至還會直接詢問你:“就現在的經濟走向而言,你們這個業界的情況如何?”想要尋求你的意見。而這樣的稍微接觸,ABC終就會成為與媒體打交道,并吸引他們注意的開端。
一旦宣傳策略實施到某種程度,經營者就可以將這項工作交給職員去處理。但是在初期階段,如果經營者不具備說服力,就無法得到媒體的重視。
所以直到經營者和經營干部都不用主動聯絡媒體的狀態前,不能將這項工作委托給職員進行。
雖然這個過程比實際走訪幾個客戶還花時間,但這將會是一個發揮很大效用的杠桿策略,也是一個能避免公司處于被動經營局面的經營策略。
然而經營者親自出馬與媒體打交道的ABC個具體步驟究竟為何呢?如果經營者采取大量發送DM的方式,那么便失去了親自上陣的意義。
但是透過關系出現在媒體工作者大量聚集的地點,拜托人家“請幫公司寫一篇報導!”這樣的成功機率也會相當低。
而且這就跟“請求型營銷”沒有兩樣,我在《杠桿人脈術》曾寫到,如果不事先做出貢獻,讓對方了解公司,就無法與媒體搞好關系。
因為媒體必須寫報導,因此他們總是需要大量資訊。但他們需要的不是單純的資訊,而是的資訊。所謂的資訊,就是來自于可信管道的新資訊。
其實可以試著站在媒體的立場,思考這些基本道理。如此一來,就會得到“來自熟人的資訊,ABC令人感到安心、值得信賴”的結論。
有些經營者會采取毛遂自薦的方式,想辦法與媒體人見面并成為朋友
但這樣的行為和突然上門推銷商品無異,有時這樣的資訊甚至會受到輕視。對于見過許多推銷情況的媒體而言,這只能說是一件討厭的事。
巴克集團剛開始接觸媒體,是在一個私人餐會上,當時我正跟在場的朋友講述公司的故事。
當然我講的故事還包括整個行業的周邊資訊,以此為契機,透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一個大報社的記者,并提供他感興趣的“有趣題材”。
雖然他并沒有立刻寫出一篇報導,但讓對方覺得“有趣”,是我們面對媒體應該采取的重要基本態度。
我每天之所以吸收大量資訊,就是因為我給自己的任務──必須提供任何有用的資訊給認識的人。
希望在對方想了解某個統計數據,或是想獲得人才市場的ABC新資訊時,能產生“遇到麻煩的時候,只要問那個人,他就能為我提供一些資訊”的想法。
在這樣的情況下,經營者不但要說一些自己的故事,還要說一些對方認為有幫助的資訊,像是“如今的市場情況是怎樣”,或是“美國有哪種趨勢”,這些都是促成媒體報導道公司時,不可或缺環節。
記者采訪的時候,如果聽到的只是一家公司的資訊,就無法拓展視野。相較之下,如果能進一步得到整個行業或周邊行業的資訊,媒體便可以省去調查的麻煩,同時掌握到的資訊內容。
一旦讓對方產生“有關這個行業的資訊,可以問這個人”的想法,那么在某種意義上,你就已經成功確立了自己的磚家地位。
經營者不應該針對媒體報導這個“成果”抱太大希望,首先還是要和媒體進行資訊傳送,如果有貢獻,就能與對方建立起互信的關系。
這種做法看似在繞遠路,但實際上比起要求對方“請報導公司!”的方式更來得有效。
剛開始只是因為我認識了一名記者,但ABC終結果是巴克集團登上了之前從未刊登報導的大報社報紙版面。
而其他媒體看了這則報導,也要求采訪,巴克集團的媒體對策取得了推波助瀾的成功效果。
另外,我之所以能出書,也是因為我每次發現有趣的西洋書籍,都會制作摘要給周圍的人,達到“資訊發送”效果,結果得到了出書的機會。@(待續)
摘編自 《杠桿管理》 商周出版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