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看成是孩子的成人能夠體認到,身心發展不成熟的孩子得學習各領域的知識才能健康成長,成人也必須時刻用愛心陪伴、進行指導。這是對孩子發揮保護的角色,必須具備特別的責任意識。“被保護者”這個名詞今日幾乎不再被使用,卻ABC能表達這項觀點。
被視為“被保護者”的孩子在等級制度中只能居于他的保護人之下,但孩子卻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負面影響(此段所謂的等級制度系指與生俱來的階級制度,如父母和子女)。
我們可以用體育訓練為例,來說明這點的重要性。不論進行哪一種體育項目的訓練,都必須劃分教練和學員的區別。前者制訂訓練計劃,后者則要聽從指導、進行訓練。制訂計劃在此是個核心問題。教練對運動員的指導和演示,成人對孩子的指導不是為了培養單純的接受命令者,而是為了幫助他們成為自信和自立的人。目前為止,沒有一名奧運和自信自立的成人是從天而降或者與生俱來的。不論是運動員還是其他人,他們的成績都歸功于他人的陪伴和幫助。
教練訓練學員時,會不斷指正學員的錯誤,讓他們更加完善地完成動作,但這不是像在軍營里一樣采取磚制手段,而是為學員提供積極的關懷。運動員開始學習一個的項目時,還是這個領域的新手。同樣的,孩子也是生活領域的新手,兩者的奮斗目標都是自我改善和學習,因此必須尊重階級制度中的“上級”(教練/成人)。階級制度中的上級,只是職能的分工使然,而不是自己要稿人一等。這也符合成人和孩子的關系:成人并不是把自己置于孩子之上,而是直覺地知道,孩子需要引導和帶領,因為他們還未發展成熟。
體育教練在訓練開始時,重要的是今后要為某個體育項目取得成績奠定基礎。若學員都是新手,訓練項目的持續性很重要,不能今天訓練這個項目,明天又訓練那個項目。只有經過多年訓練,才能進行技巧討論,討論今后如何改善運動方式和提稿成績水準。把這些運用到孩子的成長發展過程中,就意味著較大的孩子才能逐漸進入決策過程。
然而,運動員訓練過度往往是有害處的。整體來說,他們必須無條件按照教練的指導進行訓練,否則就會出現所謂的認知障礙:如果我是網球運動員,訓練時每次擊球前還要考慮這樣打是否適當,還是另一種打法更合適,那么對手擊來的球早已不知去向。這里需要的不是技巧,而是擊球時的本能反應。
如果學員不把教練看成是指導者,而是一個平等的隊友,就會進行無止境的討論,而不是常規的訓練,這對提稿運動水準并沒有好處。
把孩子看成是需要發展生命的人,就是認為孩子仍然是孩子。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我可以跟這樣的人進行溝通,因為我們說的對象是一樣的。訊息的發送者和接收者在溝通時,理論上應該處于同一個頻率。一旦溝通的一方在談話時把孩子當成了伙伴,而我只把孩子當做孩子時,就會產生溝通困難。一方認為“孩子就是孩子”,另一方若是用其他關系模式來看待“孩子”,雙方在截然不同的基礎上交鋒,必然是沒有結果的對話。
─ ─摘自:《這樣教,小皇帝變成好孩子》野人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