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剛剛吐舌頭了對吧,這樣很沒禮貌喔!”
訓誡青春期或成年孩子時,建議等到事情發生過后再說比較適當。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通常已經擁有自我意識,自尊心也很強,在有旁人的場合直接責罵,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當下責備其實會造成反效果。
話說回來,如果是12歲以下的學齡幼童那就另當別論。過了一段時間,孩子很可能會忘記自己做過什么不該做的事。如果等到事后孩子已經忘記了才給予訓誡,只會讓他們感到混亂。
而且,小朋友本來就不太會在意他人眼光,所以不必擔心會傷到他們的自尊心。因此,當孩子做錯事情時,必須要在當下明確地告誡他“不能那么做”。
其實“父母”反而比較在意他人的眼光,有時父母覺得不好意思所以無法當場訓誡孩子。
★父母的行為反覆,會失去孩子的信任
以下這個例子或許有點不同,在此提出來與讀者分享。有個孩子在幼稚園不小心尿褲子了,但手邊又沒有可替換的干凈衣物,所以老師讓他穿上園內的備用衣服。等孩子回到家后,家長向園方反應“孩子覺得很難為情,希望下次不要再那么做了”。然而,真正難為情的不是孩子,其實是家長本身。
對孩子來說,即便會感到難為情,卻能提醒他下次別再尿褲子,這么一來孩子的集體生活才算是有意義、有成長。
不在他人面前訓誡孩子、沒有人看到的時候才訓誡孩子。這樣缺乏一致性的態度會讓你失去孩子的信賴。當孩子做了不好的事,就算有別人在場也要明確地告誡孩子那是不對的行為,這點很重要。
─ ─摘自:《媽媽一定要學會的關鍵33句話》采實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