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兒發病前,已有正常的言語理解及表達能力。起病后主要表現為在公眾場合拒絕講話,不與人交流;有些患兒或耳語,或書寫,但越是鼓勵其講話,越是緘默不語。另一些則相反,在幼稚園里問一句說一句,回家后則一言不發;見到親人與其他小兒說話,或有其他人在場時,立即低頭不語。由于其言語的表達在場景上和物件上有鮮明的選擇性,故稱選擇性緘默癥。約70%的患兒還有其他情緒和行為問題。如有的表現為害羞,行為退縮;有的在家里順從、聽話,見到生人則緊繃著臉,毫無表情;有的在家中有明顯的違抗行為;少數患兒還有多動、抽動障礙、遺尿、遺糞和其他言語異常表現。兒童精神分裂癥,傷寒、舞蹈癥患兒也可能伴隨經常性或暫時性的緘默不語,需進行鑒別。
兒童期的選擇性緘默癥只要治療及時,一般數月、數年后可恢復正常言語及社交功能,愈后較好。極少數可持續到成年。那些有人格缺陷家族史的患兒愈后較差。
治療主要采用心理治療、家庭治療、精神分析法和行為治療。其中,以正、負強化方式的行為矯治方法效果較好。此外,應盡量消除不良精神刺激。對患兒的緘默表現不要過分注意,不要逼迫他們講話,以免使其精神更加緊張。改善生活環境,給患兒一種耳濡目染的家庭溫馨感;鼓勵患兒參加集體活動。作為輔助性治療,可適當給患兒抗焦慮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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