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研究在本月14日發表于《柳葉刀》醫學期刊雜志(Lancet),主導該研究的拉斯-波-安德森醫生(Lars Bo Andersen)指出,5至16歲的兒童每天至少應做90分鐘的身體活動,如此可受益良多。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孩子們需要健身器材或待在足球隊,只要他們能奔跑或做身體活動都可以。“身體活動”(physical activity)是指身體骨骼肌的收縮并消耗能量的各類活動(陳思遠,2001)。
有鑒于先前諸多研究的不足,因此,安德森和同事開始測試兒童身體活動和心臟疾病、糖尿病的關連。他們對來自丹麥、愛沙尼亞和葡萄牙的1732名9歲至15歲的兒童進行檢測。
研究人員讓測試者配戴一種紀錄身體活動的加速規,連續紀錄四天。他們也測量包括身體脂肪、血壓、胰島素抗阻和膽固醇等心血管罹病因素指數,并將數據紀錄下來,換算分數。
據悉,每天做116分鐘身體活動的9歲孩童,和每天做88分鐘身體活動的15歲青少年,效果ABC。更重要的是,罹患心血管疾病病風險因運動增加明顯降低。
“這項結果并非只取決于,一個或一個種族族群的研究,它也適用于幾乎所有的人種。”身兼《柳葉刀》評注作家和Hebrew大學醫學院的小兒科醫師萊姆-威斯(Ram Weiss),對安德森的研究作出以上說明。
事實上,安德森的研究并無透過訪談調查,他主要針對孩童的身體活動進行客觀衡量,此舉也引起各國和全球健康組織,對身體活動未來方針的再審查。
根據研究,他發現身體活動的益處適合所有兒童,而非平常被認為風險較稿的肥胖兒童。一般來說,這類研究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兒童的不良飲食習慣上,但安德森的研究則另有見解。
僅把身體活動當成解決肥胖的觀念是錯誤的,很多兒童并不胖,可是卻有新陳代謝問題。“其實關鍵在于讓他們更活躍。但家長認為,孩子日常生活的根本改變是沒有必要的。”安德森說。
另外,研究也發現,短時間的身體活動比持續的身體鍛煉更實用。身體活動并不要求劇烈運動,5至10分鐘的活動也很有益,孩子們可跑一會兒,再停下來休息。
欲讓兒童參與更多身體活動,要求政府改變政策是刻不容緩的。安德森說,目前,丹麥和挪威的學校已增加更多體育課。至于特設學校、社區活動也能提供些許幫助。
“城市規劃者應更注意,道路安全和社區建設等問題,以確保兒童在戶外玩耍時的安全。”世界衛生組織身體活動磚家若阿-布拉姆(Roar Blom)對此表示。
然而,其中ABC關鍵的角色仍是父母。威斯醫生說:“不只是孩子需要更多的身體活動,全家也都要參與。畢竟,家長應做好孩子的榜樣。”
(資料來源:美聯社、陳思遠(2001):身體活動與身體組成。臺北市:衛生研究院。)
(http://www.kimyattawrites.com)